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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被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刑11年,四川省高院认定属合同纠纷改判无罪

2024-08-24 07:19   澎湃新闻

  8月12日,樊玥聪案辩护人王万琼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了该案辩护手记,王万琼在手记中感谢四川省高院一群守护正义和公平的法官。

  澎湃新闻从判决书上了解到,2013年,樊玥聪作为中国移动四川省公司政企客服部门一名劳务派遣制员工,入职不久后就发现了流量商机。一审判决书载明,2014年2月,樊玥聪与其同事许琰玮商议,通过他人代持股的方式,注册成立成都开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业务“瞄准”熟悉的移动通讯领域。

  判决书称,公司成立后,樊玥聪、许琰玮找到中国移动(成都)金牛分公司负责终端及流量营销、综合支撑等业务的尹世伟,申请为开启讯通公司开通流量统付业务。

  尹世伟随后将开通该项业务所需相关手续发给两人。樊玥聪从一个名叫刘喜峰的人处拿到了一个项目的授权,并按要求将申请开通材料,包括折扣为7折的电子版流量统付合作协议、立项通知书发给了尹世伟。同时,授权刘喜峰作为开启通讯公司的代理人。不过,一审判决认定,樊玥聪发给尹世伟的立项通知书是假的。

  一审判决书称,2014年11月,尹世伟在未正式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况下,以折扣为7折的电子版流量统付合作协议等材料,向中国移动提起了开通成都开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流量统付业务的申请。2015年4月15日,尹世伟收到业务正式开通邮件通知后发给了刘喜峰。刘喜峰在回复邮件中填写的流量用途,主要用于针对其项目用户进行流量赠送。当年8月18日,开启讯通公司的计费接口开通并进行了测试,合伙人许琰玮作为移动公司职员,其手机号参与了测试并收到开启讯通公司赠送流量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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