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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被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刑11年,四川省高院认定属合同纠纷改判无罪

2024-08-24 07:19   澎湃新闻

  而鉴定机构表示合同中的“1”折不符合鉴定条件,无法鉴定。因此,现有证据中只有樊玥聪、尹世伟完全相反的言词证据,不足以证实案涉合同中的“1”折系篡改以及由谁篡改。而低价转卖流量、以整改承诺骗取复开流量业务、以“1”折合同对抗7折资费,均属于民事纠纷调整范畴,应该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违约行为,合同双方对资费折扣争议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

  同时,终审判决认为,尹世伟虽有失职行为,但是未违规帮樊玥聪、许琰玮办理存送活动。

  涉案合同的违规签订、中国移动未收回合同原件等问题,不应归于尹世伟的原因,尹世伟的行为尚不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同时,本案合同纠纷还处于待决状态,有无损失、有多大损失还无法确定,不宜认定尹世伟给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尹世伟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2024年8月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樊玥聪、许琰玮、尹世伟无罪。(澎湃新闻)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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