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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被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刑11年,四川省高院认定属合同纠纷改判无罪

2024-08-24 07:19   澎湃新闻

  一审判决称,2016年1月至3月,开启讯通公司每月分别支付上月流量资费29.86万元、16.77万元、74.25万元,共计120余万元。2016年3月21日,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发现开启讯通公司有巨额欠费后进行催要,樊玥聪出示其持有的《流量统付业务合作协议》,坚持以合同中书写的流量资费 “1折” 标准结算,并支付了欠费599万余元。

  双方协商未果,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樊玥聪、许琰玮两人随后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一审获刑十一年,羁押七年两次上诉

  一审判决认为,樊玥聪、许琰玮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两人均系移动四川公司政企客户部员工,所规定的折扣最低为7折。相关电子邮件往来及内容证实,樊玥聪发给尹世伟为开启公司申请开通流量统付业务的资料中包含了伪造的立项通知书,虚构开发立体教材APP为用户赠送流量的理由来申请开通了该业务,所附word版合同内显示的业务折扣为7折。但开启公司以单方持有的合同约定1折为由,拒不支付巨额欠费。

  判决书称,尹世伟称其于2015年12月10日将一式四联套章的移动成都分公司《流量统付业务合作协议》,在仅填写甲方开启公司名称、折扣7折、日期后,交由公司前台转交给刘喜峰,让开启公司加盖公章后将除蓝联外的其余几联返回,但一直未返还。樊玥聪称刘喜峰交给他的就是移动公司已经签好的两联合同,折扣填写为1折。一审判决认定其篡改了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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