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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11-28 16:03   威海发布

  引起森林火灾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上坟烧纸、小孩玩火等)。人为火源还包括故意放火纵火。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其中以烧纸、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最多。因此,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关于野外用火,《规定》中主要针对人为火源,具体内容体现在第十四条 ,即在常年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区,除依法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烧荒、焚烧垃圾、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生篝火、祭祀用火;(三)投放孔明灯等空中移动火源;(四)爆破等工程用火;(五)其他野外用火行为。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坚决不在林区野外违法用火,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哪些“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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