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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11-28 16:03   威海发布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植被。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二条,明确了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设置法律责任。针对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在常年森林防火区或者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区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辱骂、威胁或者殴打、故意伤害护林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设置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依法授权林业主管部门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为了推动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有效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克服人员、专业技术不足等因素制约,依法授权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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