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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本人授权利用社区提供的信息开户 工商银行西安一支行被判支付客户损失

2025-01-15 17:45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西安报道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在为自然人郝予安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未央区法院”)酌定支付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元。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的重要一个证据是在个人养老金开户资料中并没有郝予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金融监管局”)出具的《陕西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也证实了上述信息。

  郝予安称,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的开户信息,来自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居民委员会(该名称为相关文件内使用,目前该社区实际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以下简称“柏梁社区”)收集的居民信息以及郝予安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区西安沣东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西安沣东分行”)开立二类账号时在银行留存的个人信息。

陕西金融监管局出具的《意见书》第二页

  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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