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2025-03-28 15:5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