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权威解读来啦
2025-03-28 17:59 海报新闻
一是调整选拔范围。增加“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入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参与选拔,进一步明确选拔范围。二是完善选拔原则。在选拔原则上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职业岗位属性的特点和区域分布,做到统筹兼顾,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符合人才发展需求及工作实际。三是调整选拔数量。综合考虑专家选拔层次、规模等因素,确定“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管理期限为3年”。四是规范选拔条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四个倾斜”,删除了对人选学历、发表论文、取得科研奖项等要求的表述,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更加突出对人选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以及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分类评价。五是优化选拔程序。与以往选拔程序相比,取消自荐环节;明确推荐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人员户籍所在地分别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的程序要求;将人选考察程序前移至推荐环节进行,“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考察程序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进一步提升推荐人选质量,优化推荐流程,提高选拔效率。六是加强激励保障措施。将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纳入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枣庄惠才卡”和专家休假待遇。明确在事业单位的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内首次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薪酬激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提高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