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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即墨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2025-04-30 14:11   大众网

  二倍工资差额的性质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而非劳动者正常劳动对价,故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应适用一年仲裁时效。本案中刘某某与劳务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始于 2017年8月1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满一年之日(本案即2018年8月1日)起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状态至此结束。刘某某于2024年3月才申请仲裁,显然已超过仲裁时效,其该项请求无法获得支持。法院提醒,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实现。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承办法官:兰梦梦

  

责编:侯祥家
审签: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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