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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单方面换机型调座位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多家航司陷“临时改机型”争议

2026-05-07 14:27   上游新闻

  近日,北京消费者周女士向上游新闻记者反映,其购买4月12日南方航空CZ3172次(北京大兴—深圳宝安)航班机票并成功选定靠窗座位后,航班起飞前一天被航空公司单方面变更执飞机型、强制调换至中间座位,申请免费改签或退票遭拒。南航以“机型不属于运输合同约定内容”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乘客质疑该条款为霸王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民法典》及民航服务管理规定,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选择权。

周女士乘坐机型和座位被变更。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起飞前一天被变更机型和座位

  据周女士介绍,她此次出行正是看中了购票页面显示的执飞机型与舒适的靠窗座位43K,并完成值机确认。4月11日,她收到南航短信通知:因机型调整,座位由43K改为中间座位53J,执飞机型也进行了变更,仅承诺如果乘客选择的是付费或者里程兑换座位,相关费用或里程将在飞机起飞后1至3天自动退回。

  收到南航短信通知后,周女士和南航进行沟通,提出进行航班调整或者座位更改的要求,遭到南航客服的拒绝,称该行为符合公司规定,并且进行了告知,不能进行退票或者改签。

  周女士认为,机型与座位是其购票核心考量,航司单方降低服务标准,已构成违约,随即提出免费改签或退票的诉求。在周女士出示的南方航空公司投诉内容回执以及和客服沟通录音显示,南航客服以“机型不属于运输合同约定内容”为由,且乘客出行日程时间并未延误,不构成非自愿变更,不能免费退改,仅可提供里程或代金券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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