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蘑菇房”、甲醛房与二房东陷阱 租房旺季避坑指南→
2026-06-09 15:47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被告作为出租方,应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法官 田一夫:在本案中,房东刘女士负有提供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房屋的义务。经过检测发现,该房屋的甲醛含量超标,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害了小李及其丈夫小周的人身健康,因此法院认定刘女士构成根本违约。
判决退还房屋租金及押金
并赔偿检测费
法院认为,对于房屋甲醛超标,被告尽管后续进行了积极补救,但考虑到甲醛的挥发性以及空气流动性,原告出于对自身健康安全的考量,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系正常合理的价值考量。
法院最终判决,房东刘女士退还收取小李的房屋租金及押金10000元,并赔偿其检测费用1176元。
谨防二房东骗局
法官提示租赁合同要点
租房中的“坑”还真是不少,法官也进行了梳理,除了上面的“蘑菇房”“甲醛房”,还有二房东骗局等,提醒租客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踩坑。
法官提示,租客首先要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再就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确认是真正的业主在出租房屋。如果真遇到二房东向外转租房子,一定要查看二房东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确认二房东是否拥有转租权,如果没有转租权,那就果断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