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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舌尖上的挥霍”

2026-07-15 16:25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案中,公函明确的接待对象为张某等3人,张某妻女不在接待范围内。张某借机让家属“搭车”吃喝,王某为显“热情”来者不拒,二人把制度规定当成耳旁风,突破了接待对象的界限,最终双双受到党纪处理。

  二、守住公私边界:私人消费应自理,公款决不买单

  《条例》对“超范围接待”行为作出明文规制,根本目的在于坚决整治违规吃喝歪风,严防公共资金被挥霍滥用。公款姓公,公务接待的“账单”必须与公务活动的“清单”严丝合缝,绝不允许把公家的钱当成私人消费的“提款机”。

  本案中,王某为了做顺水人情,默认张某妻女随同就餐,并无视财务管理规定,将这笔私人开销“移花接木”挂在公函上予以报销。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好客”,实质上是慷公家之慨、行个人私惠。

  公家的账本上容不得半点“私货”。任何企图将个人花销混入公务账单、让公款“兜底”的违规行为,都是对纪律的践踏。违规占公家的便宜,不仅迟早要自己掏腰包“结账”,更会收到一份沉重的纪律“罚单”。

  【廉洁提醒】

  一张公函,承载的是公务责任,不是公私不分的“护身符”;一次接待,体现的是作风形象,不是拿公款献殷勤的“人情场”。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接待有章法,工作事由绝不是揩公家油的借口,顺水人情更换不来纪律的宽容。切莫把公函当成“万能饭票”,把接待当成“特殊待遇”,严守接待范围的硬边界,方能保住清正廉洁的真本色。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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