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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自驾遭“锁车”,新能源汽车远程控制的法律边界在哪儿

2026-07-24 16:28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河南一车主驾驶国产新能源汽车跨境自驾,驶入哈萨克斯坦境内后,发现车机被厂家远程锁定超30个小时。期间,导航等智能功能无法使用,车辆仅保留基础行驶能力。车企以防范车辆境外盗抢、倒卖为由解释该操作,但这种“一刀切”的远程锁车行为,引发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与车企管控边界的法律争议。

  智能网联技术拓展了出行便利,也催生了“车主享有车辆物权、企业掌握远程管控权限” 的新型权责矛盾。就此,记者采访专业律师,深度解析新能源汽车远程管控权限的法律边界,为自驾车主厘清权责、规避风险。

  未尽告知义务即锁机,车企涉嫌多重侵权

  “车企在未提前明确告知的情况下,跨境远程锁闭车机智能功能的行为涉嫌侵权。”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车主全款购车并完成交付后,完整享有车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排他权利。车企单方面远程关停车辆智能功能,直接限制车主正常用车,已构成对车辆所有权、使用权的妨害。

  在消费者权益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全面、真实披露商品使用限制等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该事件中,门店在车主明确告知跨境出行计划后仍未提示风险,购车环节也未主动公示境外锁车限制,属于典型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同时,《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也规定,车企应当明确告知车辆功能及性能限制、驾驶员职责、人机交互设备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条件等信息,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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