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2026-08-03 17:02   新华社

  第四十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泄露被代理人布图设计中未公开的内容的,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

  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泄露布图设计登记中未公开的内容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从事布图设计专有权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布图设计登记公告后,公众可以请求查阅该布图设计登记簿或者请求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供该登记簿的副本。公众也可以请求查阅该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的纸件。

  除诉讼或者行政处理程序等国家机关依法履职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或者复制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的电子版本。

  第五十一条 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各种期限开始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五十三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12 13 下一页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