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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摸鱼” 单位有权开除吗?

2026-08-04 14:17   央视新闻客户端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 周家明:本案中,用人单位以林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依据不足,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解除行为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构成违法解除。一审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共计11万多元,本院予以维持。

  这些“摸鱼”情形

  可能会被合理合法辞退

  这一案件在网上公开后引发了很多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对于员工偶尔的“摸鱼”行为应该人性化对待,也有人疑惑,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遇到经常“摸鱼”的员工,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处处长兼法学院院长 肖竹:对于这样一个“摸鱼”的行为,企业到底能不能解除跟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一个是在实体的层面,到底是轻微的履职瑕疵,还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就是不能把员工正常生理的刚性需求,来当作“摸鱼”进行处理。

  第二个就是在程序上对轻微的过错,还是要适用一种梯度的惩戒。不能因为偶发的、单次性的这样一种轻微的过错,就直接去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整个来讲,我们想既要去维护用人单位的职场的管理权利,同时也要维护劳动者基本的休息权利、休整权利,让我们的用工管理既有规范,同时也要保持它应有的温度。

  与此同时,专家提示,当员工出现以下情形的“摸鱼”行为,可能会被用人单位合理合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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