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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门槛!济南老年人高龄津贴将迎重大调整:济南户籍满80岁即可申领

2026-09-07 11:20   闪电新闻

  补发追溯时间不超过3年。对《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中原不符合发放条件的80—89周岁享有离休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补发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本文件施行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10月2日起施行。《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民发〔2026〕14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筹集拨付工作,公安、大数据、审计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相关数据采集、比对和资金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申领条件、发放标准与资金安排

  第五条申领高龄津贴的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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