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测评博主“拉踩”引流被判赔10万 商业诋毁边界如何厘清?
2026-09-08 20:15 央视新闻客户端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杨剑:这些视频大多通过调侃、一捧一踩的方式,得出原告车企电车安全性差、驾驶体验不佳、智驾不智能等结论。在视频评论区,一旦有网友对该车企电车进行负面评价时,李某还给这些评论点赞。
以商业诋毁为由提起诉讼 索赔200万元
这家车企认为,自媒体博主“电车小飞”涉嫌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损毁其商誉,于是以商业诋毁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全部侵权内容,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00万元,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云云:原告代理人提出,“电车小飞”发布的多条视频涉嫌诋毁原告车企。例如,生产的汽车路径规划粗糙、驾驶没有安全感,甚至还在视频的评论区发布“珍爱生命远离梦想”等言论。其中“梦想”结合语境指代的是原告车企生产的汽车。
原告车企认为,被告李某的评论明显“踩一捧一”,脱离了消费者正常评论事实的范围。作为有一定号召力的自媒体博主,被告发布明显有倾向性的内容,损害了原告公司的竞争优势。不过,被告“电车小飞”一方对此不认同。
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上述内容当中,多有作为消费者对品牌的建议,内容都属于客观合理的社会评价,有褒有贬,依据事实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