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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测评博主“拉踩”引流被判赔10万 商业诋毁边界如何厘清?

2026-09-08 20:15   央视新闻客户端

  在博主“电车小飞”看来,自己只是汽车爱好者,与原告车企并没有业务交集,不是原告车企的竞争者,也就算不上商业诋毁。对此,原告车企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

  车企委托诉讼代理人:目前在互联网的环境下,我们认为实际上早就不局限于那种狭隘的、直接的竞争关系。在某一个领域时间比较长,有一定号召力的自媒体博主,没有进行过更高的审慎的义务,而发布一些明显有倾向性的内容,就应该理解为它其实是变成一个泛化的竞争关系。

  围绕两个焦点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辩

  一方认为是恶意诋毁,一方坚持只是客观评价。200万元的索赔金额,让这场官司火药味十足。究竟是无意“吐槽”惹的祸,还是刻意“拉踩营销”过了火?庭审焦点主要围绕两项进行。

  庭审焦点一:“电车小飞”与原告车企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法官注意到,本案中,被告李某作为专注汽车评测的自媒体博主,其账号“电车小飞”发布的视频主要聚焦于另一家汽车品牌的宣传推介。他在发布作品时不仅设置了另一品牌智驾汽车的试乘试驾预约链接,还在账号主页的商品橱窗中添加了手机支架等小商品链接,进行直播带货。

  这意味着,被告李某的行为已超出普通车主基于兴趣分享信息的范畴,属于商业经营行为。法官认为,被告李某通过发布案涉视频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据此可以认定他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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