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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我的“老板”?求解众包骑手伤残赔付之困

2026-09-20 07:49   澎湃新闻

  孙萍描述,有一些加盟商、代理商,与人力资源公司、财税公司签订“业务外包”“转包”等协议。层层传导的压力之下,一些大代理商把自己的业务分包给小代理商,后者还可能分包给个体承包商……“一环套一环,像毛细血管一般。”孙萍写道。

  但致诚中心认为,有一些转包更像是平台设计的责任隔离墙,比如王福民遇到的七八家发薪单位,是“批量新设、无人员、无资产的供应链或科技公司。运行逻辑是(与骑手)轮换签约”。

  对照现在的司法实践,确认劳动关系往往要求劳动者指明一个具体的相对方。“要是骑手同时举出两家公司去仲裁,很可能被驳回。如果仲裁委的驳回理由是‘材料准备不充分’,法院不会受理诉讼,会让骑手多准备材料,再去仲裁一次。”罗仪涵说,接下去,“要是骑手仲裁赢了,仲裁结果是A公司赔偿,A不服,要去法院一审,如果(骑手)败诉,(骑手)再考虑要不要起诉B……真的会打上好几年(官司)的。”

  罗仪涵对澎湃新闻表示,一些骑手想维权却不知道应该告谁,劳动仲裁与诉讼就会存在很多变数,容易久拖不决。

  以2024年12月最高法发布的第42批新就业形态指导性案例为标志,各地法院逐渐运用穿透技术来审理相关案件,通过各种证据确定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进而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不过,致诚中心收集了230份法院穿透之后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倾向于把平台下游的二级商户认定为用人单位,没有大型外卖平台被认定为用人单位。

  被“众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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