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伴佳节 交往守廉心
2026-09-30 09: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条分缕析
“只是到熟悉的老板家里吃顿便饭,没去饭店,也没吃什么高档菜,没事吧?”这种认识错在把“家常便饭”当成违规接受宴请的“免责牌”。须知,《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盯的重点从来不是就餐地点和账单厚薄,而是饭局是否与党员干部的职权相关联,是否会影响公正履职。
一、一顿饭能不能吃,先问“谁请客”“为何请”
什么是违规接受宴请,关键看这顿饭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怎么判断?不是凭干部一句“我没问题,不会受影响”,而要结合客观情况来看——党员干部手中有什么权、请客的人从事什么职业或者经营什么业务,双方之间有没有管理和服务关系,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关联,等等。
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饭局邀约,党员干部首先要问“谁请客”“为何请”。如果请客之人的工程项目、经营活动、审批监管等事项恰好在党员干部的职权管辖范围内,那这顿饭就绝非简单的朋友聚餐——摆上桌的是酒菜,惦记的很可能是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
本案正是如此,林某是李某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为何三番五次宴请李某?看中的是李某手中的审批权、监管权。虽然林某在席间没有提出具体请托,但今天吃了顿饭,明天履职时李某就可能碍于人情“帮个忙”“开绿灯”。纪律在此划下红线,正是为了防止公权力在一次次吃请中被人情裹挟。
二、披上“家常便饭”的外衣,也掩盖不了违规接受宴请的实质
把饭局挪到家里,就没问题吗?当然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