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伴佳节 交往守廉心
2026-09-30 09: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案中,黄某之所以能多次携家人享受某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免费游”,凭借的是其副区长的职权影响。看似占了便宜,实则是拿公权力为个人的享乐“买单”,纪律对此绝不姑息。
二、打消“没办事”的侥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免费游”,即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还有人觉得:“旅游归旅游,只要没有因此给对方办事,就算不上违纪吧?”绝非如此。《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行为,既不要求对方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也不以党员干部已经为其办事作为违纪认定的前提。
一次旅游,从出行到食宿都由老板精心安排、全程买单,党员干部看似分文不花,实则欠下的是“人情债”。虽然对方当下没有要求办事,但日后若涉及其项目审批、监督检查、资金拨付等事项时,党员干部就可能因这份“人情”为其“行方便”。纪律之所以把关口前移,就是要及时阻断这种人情羁绊对公正履职的影响。
本案中,黄某多次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却心安理得地认为“没有办事”就没问题。殊不知,只要接受的旅游安排具有影响公正履职的可能,即触碰了纪律红线。黄某最终受到党纪惩处,正是为当初占的“便宜”买单。
◎廉洁提醒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盛情款待”。一趟“免费游”的背后,往往是一张提前记好的“人情账单”。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占小便宜”的侥幸心理,守住小节,切莫因贪图一时的免费享受,让自己背上“人情枷锁”,最终付出沉重的纪法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