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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伴佳节 交往守廉心

2026-09-30 09: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因此,快递放到了家门口,只是礼品到了,不等于实际收了。但若明知礼品来自管理和服务对象,仍“揣着明白装糊涂”顺水推舟留下,“被动签收”就变成了违规受礼。吴某正是如此:其明知礼品系下属孙某寄送,却拿“退回不近人情”当借口默许留下。从“不请自来”到“顺势收下”,看似只有一步距离,却已经越过了纪律红线。

  ◎廉洁提醒

  面对花样翻新的“隔空送礼”,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包裹里的“惊喜”往往也是“围猎”的“陷阱”。与其事后拿“没见面”“不好退”作徒劳的辩解,不如亮明态度、果断拒收。守住公私分明的界限,方能坦坦荡荡,清爽过节。

  情形②:过节应邀到管理和服务对象家中吃顿“家常便饭”,不算违规接受宴请?

  违规不违规,不只看在哪吃、吃什么,还要看跟谁吃、谁买单、会不会影响公正履职。饭局挪进家门、名目换成“便饭”,也逃不过纪律的“火眼金睛”。

  ◎纪法红线

  《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典型案例

  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在节日期间多次接受辖区老板林某(系李某的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以“过节聚一聚”“吃顿家常便饭”为名前往林某家中接受宴请并饮用酒水。李某自认没去高档酒楼,去老板家吃饭属于私交,吃的也是家常菜,算不上违规接受宴请。最终,李某因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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