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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需谨慎:卖方选择单边付费,需要注意什么

2026-11-05 08:11   经济观察报

  另一位上海业主沈女士也与该公司签约。2025年9月,她以319万元的拟售价委托出售一套约75平方米的住房,预付3.8万元服务费,期限为两个月。

  沈女士称,对方发来的部分看房照片与自家阳台不符,后来又有中介告诉她,公司向门店提供的报价是200万元,而她并未同意降价。公司负责人确认代理过该房屋,表示愿意协商退款。截至2026年4月28日,双方未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

  两起争议的焦点都是承诺与实际服务是否相符。业主预期机构帮助卖房,机构则以提供营销服务解释收费。走访门店、制作视频和传达报价各有具体内容,若签约时只谈售价和成交期限,未约定推广内容与验收方式,后续便容易在履约、退款问题上产生分歧。

  同一名称下的不同服务

  严跃进认为,在海外部分国家较为成熟的单边代理模式中,经纪人代表买方或卖方一方,对委托人负有忠实义务。买卖双方可以各自委托经纪人,借助房源共享机制协作完成交易。这种分工明确了经纪人的服务立场,使消费者获得针对自身利益的专业支持。

  以美国的MLS房源共享系统为例,经纪机构可以通过系统共享房源信息。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消费者指南列有独家代理、独家销售权代理、有限服务和非独家委托等安排,服务范围及付费条件各有差异。代表哪一方、提供哪些服务、是否独家委托,需要分别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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