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出台 对国际南极治理意义几何?
2026-11-06 20:20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6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通过,是我国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国际南极治理的基石——《南极条约》的具体体现。它对外是一部履约法,对内则全面系统地将我国南极工作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让各类南极活动有法可依。
南极,作为地球上最为纯净的大陆,是触摸全球气候脉搏的窗口,是地球生态“过去”与“未来”的交汇之处。随着我国国产大游轮建造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邮轮游逐步兴起,到南极去成为不少公众梦想的“人生之旅”。这部法律具体在哪些方面做出规定?对南极旅游有哪些影响?对国际南极治理意义几何?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王泽华专访了这部法律立法和研究领域的核心专家。
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刘惠荣表示,南极是地球的一个冷源、冷库,是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的调节器,又被人们称为地球上最后一片没有被大规模开发的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