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辣粉被曝发霉,代工厂致歉,“麻六记”就无责吗?
2025-07-31 06:33 法治日报
那么,品牌方麻六记和代工厂阿宽食品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在产品生产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应当对消费者承担何种责任?消费者在开市客购买问题产品后,针对品牌方、代工厂和开市客三方主体,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海强律师的专业解读!
1. 品牌方麻六记和代工厂阿宽食品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在产品生产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段海强:品牌方和代工厂之间属于委托加工法律关系,委托方负责提供生产工艺、配方、包装材料及销售渠道等,并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的总责任。受托方依托自身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进行具体生产,对生产行为及产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责任承担方面,委托方需要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有产品生产的监督等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委托方需要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即使问题源于生产环节,仍需向消费者及监管方负责。麻六记需对阿宽食品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合同约定。
受托方需要承担对生产行为负责,配合委托方的监督等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对产品质量负责,阿宽食品作为实际生产者,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阿宽食品需接受麻六记的监督,并提供必要的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