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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辣粉被曝发霉,代工厂致歉,“麻六记”就无责吗?

2025-07-31 06:33   法治日报

  消费者维权可遵循“三重保障”路径维权。一是销售端优先索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开市客作为销售者必须履行“首负责任”。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可直接要求退货赔偿,销售方不得推诿(赔偿后可向生产方追偿)。二是生产端直接追责。消费者可跳过销售方,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同时起诉麻六记(产品标识生产者)和阿宽食品(实际生产者),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胜诉后可任选其一执行。三是行政刑事兜底。向市监部门举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若检测证实霉菌毒素超标等涉刑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4.该事件对食品委托生产模式有哪些警示?消费者当前最应关注什么?

  段海强:该事件暴露出代工厂加工的三个法律风险点,值得对食品委托生产模式进行反思和改进。首先,品牌方监督缺位风险。麻六记未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的“监督义务”,需建立驻厂质量监督员、关键工序视频监控联网、第三方飞行检查、批次产品留样追溯四重防控机制。其次,代工厂工艺缺陷风险。阿宽食品消杀环节失效违反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需完成HACCP体系认证、洁净车间动态监测、杀菌工艺验证报告。最后,供应链责任分配困境。建议企业通过《委托加工协议》明确违约责任、投保产品责任险、召回费用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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