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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虚假房源!青岛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 9月15日起执行

2025-08-21 17:13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蒋甜 青岛报道

  为加强青岛市房地产中介市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自有房屋产权人房屋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发布行为,从源头上确保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产权人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根据《住房租赁条例》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全市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房屋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发布管理

  自有房屋产权人的房屋出售或出租,产权人(含共有人,下同)可以分别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直接发布房屋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也可以委托经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发布。自有房屋产权人可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书)并满足政策交易条件的房屋进行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发布,不得将存在查封、限制交易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对外出售和出租;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住房原始设计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客厅等房间打隔断后的房间发布单独出租房源信息,更不得将住房原始设计的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发布供人居住的出租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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