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没入住也要缴纳基础热费 西安一业主起诉供热公司
2025-09-06 17:3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小区交房后没有办理入住,却被要求缴纳上一年度基础热费和违约金,否则将无法办理当年度的供热。
近日,西安一业主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供热公司起诉。
收费不合理还涉嫌利用垄断地位
2022年10月,西安康桥悦蓉园交付,业主王先生由于该小区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也未取得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一直没有在物业办理入住。
2024年,王先生去缴纳该年度供暖费用时,被告知须缴纳2023年的基础热费和违约金之后,才能缴纳2024年度的暖气费用,否则不予办理。此后,王先生多次和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电供热公司”)沟通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但都未达成一致。因为需要用暖气,王先生不得已在2024年11月13日缴纳了2023年和2024年的费用共计3690.29元。
但王先生认为,西安热电供热公司收取其2023年基础热费和违约金没有依据。以此为前提才能缴纳2024年度的取暖费,西安热电供热公司还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投诉无果后,王先生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西安热电供热公司起诉至法院,9月3日该案开庭。
9月4日,王先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该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暂时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王先生表示,自己知道《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有关停暖用户需缴纳基本热费的条款,“但前提是我得是他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