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争议持续发酵,餐馆如何打消食客顾虑?
2025-09-17 08:30 工人日报
“我去餐馆吃饭,肯定想吃现炒的,如果餐馆用的是预制菜,还卖那么贵,会让我有种被宰的感觉。所以,我觉得餐馆要是用了预制菜,应该提前告诉我,让我自己来决定到底吃不吃。”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杜先生对记者说。
杜先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此前进行的调查显示,65.6%的消费者认为饭店、餐馆使用预制菜应当提前告知;78.1%的消费者反映线下饭店、餐馆使用预制菜未做到提前告知。
对此,陈音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在普通消费者的认知里,预制菜与现炒菜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如果餐馆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把吃不吃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值得一提的是,餐馆使用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更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记者注意到,《通知》也明确,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此,陈音江呼吁餐饮企业和商家应增强自律自觉意识,对使用菜品的来源、是否为预制菜、制作工艺等要素,主动清晰公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洪涛表示,餐饮企业应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做到透明化,消除信息不对称,建立信任。建议餐饮企业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采取明厨亮灶等方式,主动公示菜品的原材料、加工过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