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半月,“旧标车”上牌排长队,规范和需求的碰撞何解?
2025-09-19 10:27 解放日报
城市道路交通的巨变,进一步凸显了法律的滞后性。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时,上海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保有量远低于现在,非机动车道多与人行道混用。如今,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企,专用非机动车道里程显著增加,出行需求从“短途代步”变成了“中长途通勤”。
放眼国际,不少国家的限速标准,更贴合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需求:日本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控制在24公里/小时以内;加拿大多数省份规定速度不超过32公里/小时;法国规定骑行速度小于25公里/小时。
在从事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看来,电动自行车限制时速的本质,是为了平衡安全与效率。“过高的速度确实会增加事故风险和伤害程度,但过低的速度也会影响交通效率,无法满足人们的正常通勤需求。”他表示,从安全角度看,限速的必要性也显而易见。发生在上海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超速是重要原因,“速度快了,反应时间就短,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撞上去”。
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解决电动自行车限速困境,更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动态、差异化的速度管理体系。这既需要修订滞后于时代的法律条款,也需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更需要转变治理理念。
记者手记:安全与效率的平衡之考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关乎全国数亿用户的出行,它正在悄然重塑行业生态,也将城市治理中安全与效率的平衡命题摆到了公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