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关于《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不可以。组合贷款中的原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因缴存职工家庭办理组合贷款时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同一住房不能再次使用。将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后,也不可以把原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不可以。“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足以还清原商业贷款的,差额部分须自筹资金还清。

  淄博市“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为最大限度支持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兼顾不同家庭实际情况,我市“商转公贷款”有直转和结清两种办理方式。

  ◉直转方式。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并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缴存职工无需结清原商业贷款,最大限度减少职工资金压力、降低业务办理成本。

  ◉结清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并落实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此方式支持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必须在同行办理吗?

  直转方式办理的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结清方式办理的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任选一家。

  目前“商转公贷款”业务直转银行有哪些?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