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专家解读(二)
2024-10-27 16:02 “潍坊公交”微信公众号
(二)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外部安全防范。城市轨道交通点多、线长、面广,沿线环境复杂,其安全运行受到外部条件的严峻考验。近年来,各地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事件频发,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带来了挑战,面临较大压力。《条例》提出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完善城市轨道交通防范水淹、火灾、冰雪、雷击、风暴等设计和论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让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能够了解气象、自然灾害等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同时,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沿线施工作业等破坏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事件,《条例》强化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明确要划定安全保护区范围,要求在安全保护区作业的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且征求相关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同意。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能力。同时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运营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支撑作用,共同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四)强调提升重点岗位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