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张有文:构建共治格局 共筑满意消费
2025-03-15 10:03 海报新闻
张有文表示,本案以消协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保护众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开辟了我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路径,探索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实践,有效震慑和遏制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特别是农村老年消费群体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的意识,保护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本案的创新,是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首先提出了赔偿款公证提存,并由法院在判决中予以支持,实现了对受害者赔付的需要,也确保该资金受第三方监督,体现了公益诉讼的价值所在。同时,本案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果,提振了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信心,提升了消费者组织的公信力。在省委网信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胜诉”案例入选“山东省个人信息保护优秀典型案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法治工作简报》刊登了相关工作信息,肯定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起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做法。
这一胜诉案件不仅为众多受害消费者提供了司法保障,也开辟了山东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路径,有效震慑和遏制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
此外,访谈还关注了消费者在遇到个人信息泄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捆绑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的维权方式。张有文建议消费者注意保留证据,先与商家积极协商;若协商未果或商家处理不佳,可拨打当地12345热线电话反映,也可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同时,他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夸大宣传、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脱离平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