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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即墨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2025-04-30 14:11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安睿 青岛报道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即墨法院通过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导劳动者提升依法维权意识,提醒用人单位合法规范用工,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一

  “临时工”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

  李某某于2020年6月到某金属制品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某工资由某金属制品公司委托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代为发放,某金属制品公司为李某某缴纳了2022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2022年4月5日,李某某向该公司出具了一份由其签字的《不投保情况说明》,主要内容是自愿申请公司停交每月为其缴纳的社保,在公司干临时性计件工作,未来不追究不投社保的法律责任,系本人自愿,此说明具有法律证据效力。2023年5月12日,李某某在工作时伤及手指,被公司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由该员工支付了部分款项。2024年4月,李某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4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审理后作出裁决:确认双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李某某对该裁决不服,向即墨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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