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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02 17:58   “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中央、省驻潍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应的评委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省外专业技术人才、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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