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投后股!山东精准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初创企业核心难题
2026-08-07 10:47 人民日报
根据《山东省省级“先拨后股”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设置3条转股触发线,满足任意一条即可启动转股程序:企业获得市场化股权融资且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支持期内累计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项目通过验收且企业自愿申请转股。“转股不设具体时间点,而是根据企业成长节奏来定。”赵佳说。
在临港新片区,企业完成首轮市场化融资或并购后,财政资金同步按市场估值转为股权。为何要等到社会资本进入后才转股?
“初创企业没有公允定价,如果以很低的价格强行转股,对创始团队不公平。”王凤壮解释,“等到社会资本进来,估值有了市场参照,此时转股更为公允。”
如今,脉和增材公司A轮融资落地在即,营收连续3年成倍增长,距离财政资金转股仅一步之遥。股权将被稀释,高新江的反应却很平静,“转股比例完全可以接受,而且能够转股,也是企业成长的证明。”
“按政策,我们最多持股25%,且不做第一大股东。”赵佳介绍,转股后会委派一名外部董事,只对公司重大事项知情、判断和投票,不驻场、不领薪,“‘持股不控股,帮忙不添乱’是我们的准则。对创始团队来说,经营决策权一旦旁落,创新的劲头可能就会打折扣。”
企业步入正轨后,财政资金如何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