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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600万法拍精装别墅,收房时发现损坏拆除266处,法院宣布撤拍全额退款,当事人:还贷款2年

2026-08-28 15:46   九派新闻

  长沙中院终审裁定已于2026年6月24日生效,按照“15日内返还”的明确要求,望城区法院应在7月10日前退还购房款596.27万元。但苏女士称,截至8月26日,她仍未收到任何款项,“法院说钱已经分配给债权人了”。

  8月26日,九派新闻财经记者就此事致电望城区法院,一名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想要了解详情,需联系负责该案件的承办法官。同日,负责具体经办执行回转工作的承办法官助理向苏女士表示,望城区法院目前已将该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案件并没有终止执行,一直处于执行状态”。

  针对房款返还问题,上述承办法官助理透露,法院已向债权人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给予该债权人15天的自动履行期限。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法院将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采取强制划扣等措施。

  对于退款迟滞的原因,债权人向望城区法院解释称,因案涉贷款已核销,目前查无经营账户,需走内部回款流程,即先恢复房屋在银行的抵押状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后,系统才能重新发放贷款用于返还房款。

  从竞拍成功到终审胜诉,再到如今陷入“执行难”的僵局,苏女士为这套“精装”别墅已耗费近两年时间,经历了四次法律程序。苏女士坦言:“首付款是我自筹的,另外500万是银行按揭,快两年了,我一直在还贷款,却无家可归,维权成本还在持续增加。”

  望城区法院称“购房款已分配给债权人”,但长沙中院终审裁定明确要求该院于15日内全额退款,在案款已经分配的情况下,望城区法院应如何履行退款义务?苏女士主张的税费、贷款利息损失及资金占用费,长沙中院告知“另行诉讼”,苏女士后续可以考虑哪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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