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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离职后遭公司索赔800万,直播行业“隐形枷锁”如何破?

2026-10-15 13:19   潮新闻

  “但发布第239号指导性案例,并不意味着平台企业与网络主播之间绝对不能成立劳动关系,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即使不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企业进行一定劳动管理的,也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的相应权益。”李宇教授表示,司法裁判原则是实质从属性审查标准:不只是看合同名义,重点看实际履行中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这是区分劳动关系与民事经纪合同关系的标尺。

  主播与机构该怎么做?

  “签约前说没有违约金,解约被索赔巨额违约金”“自己做起来的账号,离职之后不属于我”“每天要打卡上班,和公司难道不是劳动关系?”……在社交平台,不少网友讲述自己掉进直播行业合同陷阱的经历。

  在新业态之下,主播签约与维权该注意什么?

  结合本案,王登伟律师给广大主播从业者提出一些实务的提醒,签约前,分清“劳动合同”与“合作协议”是最核心的问题。很多公会、MCN机构拿着《合作协议》《经纪协议》让你签,但实际管理方式却和员工没区别,要求打卡、规定直播时长、服从排班、接受罚款。“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但合同上却写着‘合作’。”

  关于帖子中提到较多的“保底承诺”和“高额签约费”,王登伟律师表示,口头承诺的保底工资、签约费,如果不写进合同,基本等于没有;合同里写了“保底”,要看清触发条件,很多合同约定“未完成规定直播时长则保底取消”;高额签约费往往附带高额违约金,签之前算清楚,如果做不下去,要赔多少。“违约金条款是直播行业合同中最危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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