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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四是坚持做好产业融合文章。每个传统村落都有其独特的资源禀赋,在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应当注重与旅游业、养殖业、加工业相结合,促进村民就业、增加村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在《条例》中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相融合。鼓励传统村落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加工业、观光休闲农业以及其他符合地方特色优势的农业产业。第二十六条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谋划、整合利用传统村落周边自然景观、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遗迹等,发展乡村旅游、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打造传统村落旅游目的地、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旅游景区建设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有机衔接。”

  五是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在传统村落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避免“千村一面”“破坏式开发”,防范并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等突出问题,严格禁止因商业旅游开发而破坏传统村落的原真性和独特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和商业项目开发,应当从传统村落的经济、交通、资源等条件出发,科学评估环境承载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对已经实施开发的,应当加强保护,防止传统村落过度开发。”

  记者:市司法局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条例实施后,如何推动条例的普法宣传?

  孙守春:就刚才提到的问题,我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

  高度重视,全面做好《条例(草案)》的审查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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