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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开展广泛宣贯,加快《条例》落地实施

  一是多层面发动。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向住建部、省住建厅汇报我市传统村落立法成果,广泛宣传我市优秀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强化对内推广,从市、区、镇、村、户五个层面着手,加强全社会对《条例》的熟悉认知程度。

  二是多形式推进。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化媒体上,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条例》条款内容;在传统村落通过村规民约、普法教育、村委公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条例》的宣传展示,推进《条例》进村入户,加大《条例》在全市范围内的知晓率。

  三是多领域融合。积极联合财政、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推进《条例》专题培训,组织部门企业、镇街村庄业务骨干,学习《条例》新要求、新规定和相关法律适用,不断扩大《条例》影响。

  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三级保护机制

  《条例》在已有的中国传统村落、山东传统村落两个层级名录的基础上,新设立了枣庄传统村落名录,这既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我市传统村落立法工作的开拓创新。

  在落实上,一是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立足中国传统村落资源禀赋,积极推动我市现有的14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保护发展规划有序实施,不断强化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保护措施落地落实,保障传统村落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加强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对我市已有的34个山东传统村落,充分挖掘村落发展资源,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乡村振兴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微改造、精修复,积极拓展争取申报中国传统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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