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包括总则、申报和规划、保护和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坚持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分类施策、突出特色,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发展特色产业、挖掘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利用。
关于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确定了市、区(市)人民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实施部门负有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细化了传统村落所在地镇、街道、村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
关于申报和规划。一是建立市级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在中国传统村落、山东传统村落之外增设了枣庄传统村落,以便最大范围地发现并保护好传统村落。从村落选址、村落格局、传统风貌、文化资源等方面明确了申报条件,并规定了村民同意、逐级申报、专家评审、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等申报程序。二是科学制定规划。规定传统村落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传统村落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或者方案,明确了规划或者方案的具体内容、批准公布程序与修改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