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李力:制定这部《条例》是我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法治化的需要,填补了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空白,这部法规的亮点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规定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保护机制,强化对重点传统村落的保护。我市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自2012年国家住建部等部委启动传统村落专项保护发展工作以来,目前我市已有14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34个村落入选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在近年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和保护发展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充分挖掘我市传统村落文化资源,力争更多传统村落得到保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枣庄传统村落名录,明确了市级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调查,“一村一档”建立传统村落档案。通过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与国家、省传统村落名录作了有序衔接,构建了上下贯通的传统村落名录体系,细化落实了国家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政策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