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全过程参与了起草审查。一是提前参与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市司法局提前参与立法起草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进行联合修改,并前往山亭区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二是做好审查论证。6月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条例》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论证修改,确保《条例》内容合法、有效,符合我市实际。三是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审查过程中,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参会研讨,听取民主党派、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面建议,多次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联合会签,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市司法局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为立法初衷,坚持问题导向,完成《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并原则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