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预付式消费领域堵点和痛点 最高法司法解释出台
2025-03-14 10:36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吴景丽:消费者把预付卡转让给他人之后,只要通知了商家,这种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受让人不仅可以享受原消费者的相应的权利,还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改名称或者密码,这样就解决了转卡难的问题。
保护消费者权益固然重要,但也要防止消费者滥用权利损害商家利益。为此,司法解释规定:转卡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以债权转让的名义,让多名消费者行使本应由一名消费者行使的权利,这一规定既规制了消费者滥用权利的行为,也保护了商家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谢勇:比如说游乐园,我发一张预付卡,三天内都可以随时进来参观,那么消费者办卡后就将这张卡每天转让给10个人,三天让30个人进来参观。这种转卡行为就是滥用权利的行为,司法解释对这种行为是否定的,不认可转卡行为的效力。
解决“举证难”
明确经营者举证责任
消费者在维权时常常因“举证难”而陷入困境。为帮助消费者解决这一难题,司法解释进行了规定。
司法解释明确对消费者有利的合同解释规则,如果经营者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预付式消费合同,对合同内容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争议发生时应作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这一规则旨在引导商家主动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