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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预付式消费领域堵点和痛点 最高法司法解释出台

2025-03-14 10:36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谢勇:比如说我去美容院办卡,那么美容院就两个套餐,A套餐和B套餐。由于没有书面合同约定,我只是交了钱,双方产生争议了,经营者说你是A套餐,消费者说我是B套餐,那么这两种套餐都有可能,作对谁有利的解释呢?作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就按B套餐计算。

  司法解释还规定了经营者提供证据的责任,规定: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次数、金额及预付款余额等信息的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吴景丽:比如说消费者在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他只消费了一半还剩下余额,但是健身房却拒绝向其退款。此时消费者诉讼到法院之后,健身房掌握着这些证据,但是健身房拒不向法院提供,此时法院就要做出不利于对经营者的解释,来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因为消费者不可能我去拿出档案来,档案保管权在经营者,所以说你能举证而不举证,就承担不举证的不利后果,这样也是倒逼经营者向法院提交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司法解释重点规制不诚信行为,无论是经营者欺诈消费者,还是个别消费者滥用权利向经营者“薅羊毛”,都将受到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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