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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分布式数字身份互通互认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6-06-18 18:39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四)在分布式数字身份工作组指导下,根据需要对凭证应用场景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并持续更新凭证应用场景列表。

  (五)在分布式数字身份工作组指导下,对身份链开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十六条权威身份认证机构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对申请主体身份进行核验,并确保核验结果的准确性。

  (二)应依法依规履行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三)应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确保可监管、可审计。

  (四)对用户的申诉和投诉应及时处理。

  (五)应采用安全可靠技术手段,保障认证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十七条分布式数字身份应用服务机构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应在分布式数字身份工作组指导下,向国家网信部门登记备案。

  (二)应采用必要技术手段和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在处理分布式数字身份签发申请时,应遵循客户尽职调查原则,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有效。

  (四)应遵循自愿和公平原则,确保分布式数字身份申请、使用完全基于用户自愿。

  (五)应遵循最小化信息收集原则,仅能收集所必需的信息,不得收集其他信息。

  (六)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须在境内存储;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件时立即处置并报告。

  (七)对于不满14周岁的用户,申领和使用分布式数字身份须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代为申请。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也需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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