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分布式数字身份互通互认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6-06-18 18:39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实施,促进分布式数字身份创新发展和互通互认应用,建立健全分布式数字身份公共服务体系,夯实网络空间可信身份认证基础,支撑国家区块链网络基础共性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数字身份跨平台互通互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布式数字身份,是指基于区块链等分布式技术,支持用户自主管理身份信息的新型数字身份,由标识符、密钥、可验证凭证和可验证声明构成,可用于数字账户管理、登录认证、数据授权等场景,旨在解决跨地域、跨行业、跨平台身份互通互认问题。
本规定所称国家区块链网络,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由国家统筹规划建设,遵循统一技术标准和接入规范,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数字基础设施。
本规定所称分布式数字身份公共服务(以下称“公共服务”),是指依托分布式数字身份链,为个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工业设备及物品等主体提供的分布式数字身份申请注册、身份核验、可验证凭证签发和可验证凭证授权使用等服务。
本规定所称分布式数字身份链(以下称“身份链”),是指由国家网信部门授权单位运营,与权威身份认证机构、分布式数字身份应用服务机构、可验证凭证签发机构、可验证凭证应用机构等协作,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多方共识,基于国家区块链网络建设的可信分布式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基础底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