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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常视角|低空经济安全治理体系的法律构建

2026-10-14 09:50   中国法学

  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不仅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予以重点培育,更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这深刻揭示了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共生逻辑:发展是低空经济安全的重要基础,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底线保障,发展与安全必须统筹推进。

  安全风险治理的根本依托在于法律构建。作为顶层制度设计的规范载体,法律是明确权责边界、规范监管行为、化解安全风险、实现“放得活”与“管得好”有机统一的重要保障。当前,低空经济安全已超越单纯的技术范畴,演变为涉及权责划分、监管协同的制度性难题,而现有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与碎片化成为制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2025年12月27日修订的《民用航空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增设低空经济发展保障条款,从民航基本法的高度确立了低空经济的法律地位。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法治建设从分散规范迈向体系建构,实现了制度规范从部门规章向国家法律的层级跃升。但本次修订以发展促进低空经济为重点,关于安全保障的规范仍有待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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