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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12-12 17:35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12月12日,《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10月30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1月2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史学斌,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厚兴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枣庄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磊主持本次发布会。

  孙恒对《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立法背景和现实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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