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不退、丢卡不补?下月起这些霸王条款统统无效
2025-04-30 21:06 央视新闻
李女士说,当时,她那张“充5万赠1万”的卡里还剩下六千六百多块钱,其他的充值卡里也有两千九百多块钱没有花完。李女士觉得,美发店突然换了东家,也没有提前给消费者任何通知,她卡里尚未消费的共计九千多元钱款应该由这家店原来的经营公司予以退还。她找到对方协商但却遭到了拒绝,于是李女士将美发店之前经营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王某及两名股东起诉至法院。
李女士想让被告退还她卡中剩余的钱款,但对方辩称,他们已经将店铺转让给了新的经营公司,因此无需承担退款责任。他们还表示,即使要退款,原告要求的九千多元也不合理,因为其中有六千多元钱是充值活动赠送的金额,这部分钱是不予退还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第一点意见,他们认为店铺我们已经转给案外人了,那就不应该让我们继续来承担退费的责任了。第二点是认为退费的金额也不能按照现在卡上剩余的金额来算,当时原告充的5万元已经全部消费完毕了,现在卡上的余额是赠送的金额,赠送的金额是不可以退的。
该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充值卡里尚未消费的余额该不该退,又该怎么退?原被告对此针锋相对。法官注意到,这家公司还变更了注册资本金、股权等重要信息,这番操作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是在为闭店“跑路”做准备吗?
公司变更重要信息
是否为闭店跑路做准备?